邳州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
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免名单
(2023年12月22日
邳州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
第十七次会议通过)
决定任命刘辉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;
决定免去高琼同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;
决定免去陈海宁同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(挂职)职务。
邳州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
第十七次会议任命名单
(2023年12月22日
邳州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
第十七次会议通过)
任命潘珍阁同志为邳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;
任命卞俊龙同志为邳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;
任命朱梓郡同志为邳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。
责编 / 南冰 郭修彤
编审 / 张瑞 黄扬 监制 / 赵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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