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深圳北站派出所接警称,男子陈某在列车上给手机充电霸占座位拒不让座。
列车到站后,民警将陈某传唤接受调查。经查,陈某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,被行拘7日。
这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,有网友表示,七天太少,应该十五天,并罚款一万块,这样才能更好的惩治,这下舒服了,七天让你充个够。
不过也有网友表示,这种是不是有点太严厉,说服教育是不是也可以?对于这一霸座事件,深圳北站派出所民警杨柳青表示,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“扰乱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”的行为可以拘留并罚款。
此外,《民法典》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“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、班次和座位号乘坐”。这样的规定从法律层面上对“霸座”行为进行了约束,也为正常乘车的旅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。
大家怎么看此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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